一、背景介绍:
脚斗士运动源于中国,至今有5000年历史。运动不受场地、环境限制,具有易于参与、对抗的特质,从古至今一直在民间盛行,也是亚太地区青少年男子中最受喜爱的运动之一。2006年8月,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CCTV-5、全国脚斗士推广委员会成立,为中国和世界的推广、普及打下坚实基础。2010年8月,国际脚斗士协会在美国芝加哥成立,全国脚斗士推广委员会委员、“脚斗士”体育项目创始人吴彦达先生出任国际脚斗士协会主席,脚斗士运动向世界推广,深得各国喜爱。2010年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中心联合发起的中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赛事。全国赛季共达48场,每周一场,每场比赛25分钟,来自全国各地的脚斗士在赛场上一展雄风,体现中华男儿英雄本色。2011年首届海峡两岸脚斗士争霸赛将在厦门举行,盛况空前。
二、时间:2011年10月16日——11月27日;
三、地点:福建地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龙岩)
四、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中心、
全国脚斗士大赛推广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福建省脚斗士协会、福建省体育局
总冠名单位、福建的媒体单位;
协办单位:特约赞助单位;
执行机构:厦门英税营造机构
五、参赛对象:
1、市民体验赛:年龄不限,各区人数限定在500-1000人;
2、争霸赛:参与对象为台湾和厦门两地高校的学生、社团;
六、报名方式:
(1)自主报名:参加体验赛的市民可到大赛指定点报名。
(2)邀请方式:由组委会邀请参赛。
七、时间安排:
(1)报名:2011年10月16日—2011年11月10日;
(2)市民巡回体验赛:2011年11月12日—2011年11月13日;
(3)专业赛:2011年11月26日—2011年11月27日,争霸赛;
八、焦点项目:
(1)丰富多彩的开幕式;
(2)市民参与的脚斗士体验赛;
(3)决赛日海峡两岸脚斗士大挑战;
(4)总决赛日海峡两岸艺术文化交流;
(5)总决赛日脚斗士卡通动漫人物秀;
(6)赛后视频/图片网评选,与厦门知名网站联手炒作,掀起后续传播热潮;
九、组别和赛事
非专业赛:市民体验赛(包括个人初赛和复赛);
专业比赛:争霸赛(包括女子和男子轻量级、中量级、重量级比赛);
奖项设置:
非专业比赛:所有晋级复赛的市民体验者结束即可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
专业团队比赛奖项设置:
(1) 冠军奖杯+奖金,6个
男子轻量级、次轻量级、重量级、超重量级;
女子重量级、重量级;
(2) 亚军奖杯+奖金,4个
(3)体育道德风尚奖,2个
由男女团体赛冠军、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好成绩的团队获得;
十、招商计划:
总冠名:80万元;
赞助协办单位:20万元;
指定产品或服务赞助商:10万元(50%现金+50%实物);
赞助回报方案
一、独家总冠名 (RMB 150万)
【赞助相关权益】
赞助企业作为“xxx杯首届海峡两岸脚斗士邀请大赛”总冠名单位,出现在邀请赛所有对外宣传中;
赞助企业可以以“xxx杯首届海峡两岸脚斗士邀请大赛”总冠名单位的名义进行企业、产品、文化的自我宣传。
【媒体宣传回报】(不含于赞助金额,只授予宣传权益及提供相关媒体最低折扣)
电视广播媒体:
大赛前期标榜广告体现“xxx杯”,赛事期间的电视媒体报道、转播可体现赞助企业信息;
本地报纸媒体:
活动前期的软文和硬广可体现赞助企业和本次赛事的合作关系;
公交车媒体:
公交车身广告、车载广告宣传片中可体现赞助企业标识;
网络媒体:
官方网站可体现冠名企业LOGO和企业赞助信息;
【宣传资料回报】
通过大赛宣传品(邀请函、资料袋、高校宣传海报等有关宣传制作物)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
提供DVD版的大会照片和影像资料。
【现场资源回报】
赛场主背景广告1个;
赛台中央广告位1个;
裁判服装广告位1个;
观众席前广告位1个;
运动员休息区背景广告1个;
场地指引牌广告位1个;
观众手举牌广告2个;
现场企业横幅广告1个;
二、二级赞助商(RMB 30万元)
【赞助相关权益】
赞助企业作为“xxx杯首届海峡两岸脚斗士邀请大赛”协办单位,出现在邀请赛所有对外宣传中;
赞助企业可以以“xxx杯首届海峡两岸脚斗士邀请大赛”协办单位,的名义进行企业、产品、文化的自我宣传。
【媒体宣传回报】(不含于赞助金额,只授予宣传权益及提供相关媒体最低折扣)
电视广播媒体:
赛事期间的电视媒体报道、转播可体现赞助企业信息;
本地报纸媒体:
活动前期软文和硬广可体现赞助企业和本次赛事的合作关系;
公交车媒体:
公交车身广告、车载广告宣传片可体现赞助企业标识;
网络媒体:
官方网站可体现赞助企业LOGO和企业赞助信息;
【宣传资料回报】
通过大赛宣传品(邀请函、资料袋、高校宣传海报等有关宣传制作物)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
提供DVD版的大会照片和影像资料。
【现场资源回报】
观众席前广告位1个;
运动员休息区背景形象广告1个;
场地指引牌广告位1个;
观众手举牌广告2个;
现场企业横幅广告1个;
三、指定产品或服务赞助商:(RMB 5万元+实物5万元)
【赞助相关权益】
赞助企业作为“xxx杯首届海峡两岸脚斗士邀请大赛”指定产品或服务赞助商,出现在邀请赛所有对外宣传中;
赞助企业可以以“xxx杯首届海峡两岸脚斗士邀请大赛”指定产品或服务赞助商,的名义进行企业、产品、文化的自我宣传。
【媒体宣传回报】(不含于赞助金额,只授予宣传权益及提供相关媒体最低折扣)
电视广播媒体:
赛事期间的电视媒体报道、转播可体现赞助企业信息;
本地报纸媒体:
活动前期软文和硬广可体现赞助企业和本次赛事的合作关系;
【宣传资料回报】
通过大赛宣传品(邀请函、资料袋、高校宣传海报、等有关宣传制作物)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及LOGO。
提供DVD版的大会照片和影像资料。
【现场资源回报】
会场主背板显著位置标示赞助企业LOGO及名称;
提供场内正常展示空间(易拉宝、X展架、企业横幅等);
备注:以上利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而定。